鋁合金壓制鋼絲繩索具的報廢標準包括哪些內容
1.鋁合金壓制鋼絲繩的報廢標準
(1)一個間距內有7至8條斷線;
(2)表面鋼絲繩的直徑超過原始直徑的40%;
(3)鋼絲繩直徑減小達7%;
(4)鋼絲繩內部有明顯腐蝕;
(5)局部外鋼絲繩的伸長顯示出“籠”狀的變形;
(6)鋼絲繩的整個線都斷了;
(7)鋼絲繩的纖維芯直徑嚴重增加;
(8)鋼絲繩有扭結,塑性變形,麻芯脫落和高溫灼傷,影響了鋼絲繩的性能。
2。 卸扣標準
(1)鉤環已明顯變形,水平銷不再能靈活旋轉;
(2)主體的橫向加載表面和橫向銷的磨損超過標稱尺寸的10%;
(3)鉤環中的任何位置都可能出現裂紋;
(4)卸扣和橫銷中發生變形和裂紋。
3。 吊索廢料標準
(1)織帶嚴重磨損,穿孔,割斷和撕裂;
(2)吊索有死結;
(3)承重接縫已打開,縫線已磨損;
(4)懸索纖維軟化或老化,導致彈性降低,強度降低;
(5)纖維表面粗糙且容易剝離;
(6)懸索的表面顯得疏松,腐蝕,酸堿燃燒,熱熔和燒焦。
4。 廢鋼環標準
(1)距環未彎曲的平面的變形大于10%;
(2)環直徑的磨損或腐蝕超過公稱尺寸的10%;
(3)圈上有裂紋,裂縫或凹槽。
5。 起重鉗廢料標準
(1)吊鉗上有裂縫;
(2)受壓構件截面的磨損和腐蝕達到原始尺寸的10%;
(3)鉗口中有兩個以上的斷齒,無法修復或更換;
(4)夾具本體的開口比原始尺寸增加了10%。